新商標法 聲音可以注冊商標
本報訊(記者嚴琪)今天,新修訂的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》將正式施行。修改后的《商標法》有諸多引人注目的亮點:增加了對“馳名商標”字樣宣傳和使用行為的禁止性規(guī)定,聲音可作為商標申請注冊,惡意侵權法定賠償額上限從50萬元提高到了300萬元等。新商標法實施后,會給企業(yè)的商標注冊、商標保護帶來哪些變化?記者采訪了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庭的審判長侯占恒。
侯占恒分析,新《商標法》規(guī)定,“生產、經營者不得將"馳名商標"字樣用于商品、商品包裝或者容器上,或用于廣告宣傳、展覽以及其他商業(yè)活動中,違者將處10萬元罰款!边@將會一定程度上降低企業(yè)注冊馳名商標的積極性。過去,很多企業(yè)注冊馳名商標的目的在于打廣告,提高品牌知名度,左右消費者的購買行為,給企業(yè)帶來高附加值與效益。馳名商標一旦禁用,它對于這些企業(yè)的價值也會大打折扣,作為認證主體,企業(yè)的積極性自然會降低。但這一修改,將引導馳名商標回歸按需注冊的立法本意,將馳名商標的使用引到正當競爭中。侯占恒認為,新商標法實施后,對馳名商標的保護力度不會有變化,還是要進行絕對保護。但要求企業(yè)應該更加規(guī)范使用已注冊的馳名商標,拒絕商業(yè)炒作,使它實至名歸。
聲音也可以注冊成商標,是新商標法的一個新變化。那么,什么樣的聲音可以注冊成商標呢?侯占恒解釋說,像QQ的提示音、諾基亞手機的開機音、《新聞聯播》的片頭曲,這些都可以注冊。聲音注冊商標必然以大量使用為前提,只有大量使用才能形成指向的唯一性,讓消費者形成條件反射。比如說一聽到諾基亞的開機音,就能識別出這部手機是諾基亞的。至于像馬三立、小沈陽這些具有代表性的名人聲音,是否能作為商標使用,侯占恒的看法是:《商標法》強調的是必須作為商標意義的使用,這樣才能受到《商標法》的保護。如果作為作品來使用,它應該受《著作權法》的保護。
侯占恒預計,新商標法實施,并不會刺激聲音商標的大量注冊。與文字、圖形相比,聲音注冊商標的審查比較復雜,審查主體應該對此持慎重態(tài)度。侯占恒提醒企業(yè),如果用一段旋律申請聲音商標,在申請之前需要“自掃雷區(qū)”。曲子中是否含有其他作品的片段,哪些是植入行為?這些都要加以區(qū)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