買來廉價布料、找小工廠仿造貼上名牌商標后羽絨服價漲十倍
早報訊
今天是3月15日“保護消費者權益紀念日”,很多人把目光聚焦到了“假貨”這兩個字上。這兩天,杭州余杭警方就查獲了一批假冒名牌羽絨服。
制假老板方某的操作流程是:拿著從專賣店買來的正品,跑到市場里去進點便宜的布料,再找家小工廠照著仿制?窟@一招,他居然在一個多月時間里就獲利數(shù)萬元。
3月12日,這個方某因涉嫌假冒注冊商標罪,被余杭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。
今年33歲的方某是安徽阜陽人。2013年,他在杭州余杭區(qū)喬司街道開設了一家小服裝加工廠。但由于經(jīng)營不善,2014年4月,工廠倒閉,苦悶的方某思考著快速賺錢的辦法。
一次偶然的機會,方某得知將自己生產的服裝貼上假冒的名牌商標,銷售出去就能賣上高價,于是開始動起了歪腦筋。
2014年10月,方某先來到紹興柯橋輕紡城采購服裝面料,然后拿著某知名品牌服裝的樣衣,到余杭喬司的服裝加工廠,要求加工廠照此樣加工成衣服。
一段時間后,工廠的成衣出來了,雖然仔細看就能感覺到山寨氣息,但也還算過得去。服裝加工好以后,方某將成衣貼上某知名品牌的商標。兩個多月的時間,就加工了850多件。
接著,方某將這批服裝轉賣給網(wǎng)店和實體店,以批發(fā)為主。就這樣,一件成本最多百元的衣服,貼牌轉手后價格大幅“上漲”到了近千元。
短短一個多月時間,方某就售出170多件成衣,獲利數(shù)萬元。他心中竊喜,以為找到了致富的捷徑。
但經(jīng)過縝密調查,2月4日,余杭警方會同區(qū)市場監(jiān)管部門在余杭某出租房里將方某抓獲,當場查獲尚未來得及出售的680余件假冒某知名品牌羽絨服。
3月12日,方某因涉嫌假冒注冊商標罪,被余杭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,案件在進一步調查中。
假冒注冊商標罪:指違反國家商標管理法規(guī),未經(jīng)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,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,情節(jié)嚴重的行為。《刑法》第213條規(guī)定:未經(jīng)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,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,情節(jié)嚴重的,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處或者單處罰金;情節(jié)特別嚴重的,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處罰金。